第三支柱:投資於人才與機構

第三大支柱直接針對能力建設問題。

可持續的文化融合需要具備維系這種融合能力的人才。

高校可在跨文化溝通、文化外交、遺產管理、區域研究、語言教育、旅遊及相關領域開展聯合或協作項目。

培訓項目可將外交官、學者、媒體從業者、博物館工作人員、遺產保護專家及文化管理人員匯聚一堂,而非將文化外交視為單一專業領域的專屬職責。

機構間的合作夥伴關系同樣至關重要。

兩所大學之間的合作關系,其存續時間可能比一次單一學術會議更為長久。

聯合研究中心可將合作延伸至單個項目之外。

博物館間的合作可促成知識的持續交流。

文化機構之間簽署長期協議,可使合作減少對人員變動因素的依賴。

語言能力建設應成為此項能力建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東地區的中文項目,應與中國境內更完善的阿拉伯語及其他中東語言培訓相配套。

專業翻譯與口譯工作也值得獲得更多關注,尤其是在文化遺產、法律、外交、旅遊、建築及學術研究等專業領域。

第四支柱:打造交互式數字化參與體驗

第四大支柱認識到,文化外交如今已在數字化環境中開展。

因此,數字化參與不應被視為對傳統文化項目的可選補充。

但“數字化優先”並不意味著“僅數字化”。

我們的目標是利用技術手段拓展有意義的文化聯系,而非僅僅將宣傳冊、演講或推廣材料簡單地上傳至網站及社交媒體賬號。

數字遺產平臺可讓學生遠程探索曆史遺址。

共享檔案庫可將從事絲綢之路曆史研究的研究人員聯系起來。

虛擬博物館可使館藏資源實現跨境共享。

藝術家可通過數字創作環境進行協作。

在線語言社區能讓學習者與母語者直接交流。

高校可建立可持續的虛擬課堂,讓兩個地區的學生共同參與。

社交媒體尤為重要,因為敘事內容正日益通過日常數字互動得以塑造。

但機構賬戶的溝通往往形式化且呈單向性。

當學生、藝術家、研究人員、旅行者、文化遺產從業者、企業家及其他參與者分享各自的經曆時,便能促成更具說服力的文化交流。

這並不能消除制定機構戰略的必要性。

它改變了應採用的戰略方向:旨在促成對話,而非僅僅管控信息傳遞。

四大支柱必須協同運作

該框架並非旨在由四個獨立項目組成。

其價值在於整合。

文化意識為有意義的交流奠定了基礎。

人員交流催生了對更強語言能力和更完善制度能力的需求。

能力建設可使各方關系在單次活動之外持續維系。

數字平臺拓寬了參與渠道,維系了線下互動之間的聯系,並將文化參與範圍延伸至更廣泛的受眾群體。

移除其中任何一根支柱,都會削弱其餘支柱的強度。

缺乏文化知識的數字營銷活動可能會助長刻板印象。

若缺乏機構支持,一項交流項目可能在完成一個周期後便不複存在。

若缺乏真實互動的機會,語言教育可能僅停留在純學術層面。

缺乏互惠性的文化認知,可能演變為單向推廣。

因此,該框架必須作為一個互聯系統運行。

可持續發展的三項原則

互惠性

文化關系必須在雙向層面創造可見機遇。

若中國文化在中東地區得到廣泛推廣,中東地區的藝術家、學者、學生、文化機構及文化遺產從業者也應獲得有意義的機會,與中國的觀眾展開交流。

互惠性能夠增強可信度,因為它表明文化交流並非僅僅是向另一社會展示自身社會的工具。

這便成為一個相互學習的過程。

地方所有權

當當地合作夥伴從項目啟動階段就參與設計時,項目將更具可持續性。

一個完全在其所運營社區之外開發的項目,從技術層面而言或許能夠取得成功,但在社會層面卻仍可能缺乏聯結。

本地機構深諳受眾特征、文化敏感性、實際限制條件以及社區優先事項,而這些因素往往被外部參與者所忽視。

本地化運營也有助於項目持續運營。

當資助周期結束時,若參與機構及社區將這些倡議視為自身項目,而非臨時置於其環境中的外部項目,則這些倡議更有可能得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