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看待這一決定也不宜把它擴大解釋爲中東核不擴散形勢已經改善。敘利亞舊案得到解決,只處理了一個2007年前後形成的歷史問題,當前中東更緊迫的核爭議仍集中在伊朗核活動、地區戰爭以及以色列未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等長期結構性問題。敘利亞能夠從安理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議程中卸下一個歷史包袱,有利於降低其恢復國際關係時的制度障礙,我國參與敘利亞重建和地區外交時也少了一項長期懸而未決的核查爭議,但這並不會改變中東核安全的基本格局。
十五年前國際原子能機構把敘利亞送到安理會,原因是一個祕密反應堆沒有申報;十五年後理事會同意結束舊案,依據則是新政府讓檢查人員看到過去看不到的地點、材料和記錄。兩者之間沒有複雜的外交密碼,覈查機構能夠接受的始終是可以驗證的事實。敘利亞今後的國際信用也要沿着同一條標準積累,73噸天然鈾有沒有持續受到監督、正常核活動能否按規定申報、覈查人員能否繼續獲得必要訪問權,比一紙“結案”決定更能說明這個國家是否真正結束了阿薩德時代留下的核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