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松重啟再考中緬合作成色
密松水電站原本有條件成為中緬大型基礎設施合作的樣板,卻在開工不到兩年後成為最具爭議的中資項目之一。按最初規劃,它只是伊洛瓦底江上游七座梯級電站中的一座,整套梯級電站裝機容量約二萬兆瓦,項目採用「建設—經營—移交」模式,特許經營期五十年,緬方可獲得項目股份、免費電量、稅收以及期滿後的全部資產。按照當年測算,七座水電站為緬甸帶來的稅收、電力和股份收益相當可觀。合同賬面上的利益並不薄,項目後來卻仍被登盛政府叫停,這個反差至今仍是理解中緬投資最重要的一課。 中緬在二〇〇九年前後規劃的大型項目規模遠遠超過一座水壩。按當時項目口徑,伊江上游梯級水電站、高速鐵路、高速公路、皎漂深水港及開發區、油氣管道等計劃投資合計約七百三十五億美元,而當時緬甸一年國內生產總值僅三百多億美元。對於長期缺乏公路、電力、港口和工業設施的緬甸,這些資本意味着難得的發展機會;對於中國而言,項目又能連接雲南、緬甸中部與印度洋。如此龐大的資本一次進入一個經濟規模有限、政治制度正在變化的國家,也使任何地方矛盾都可能迅速放大成全國政治問題。 密松最初的商…